發布者: 金翼達 時間:7/19/2019 5:33:21 PM
各地級以上市(不含深圳)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省級專項資金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的通知》(粵財預函〔2019〕70號)、《廣東省省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粵財預〔2018〕263號)、《國務院關于深化“互聯網+先進制造業”發展工業互聯網的指導意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互聯網+先進制造業”發展工業互聯網實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8〕23號)等有關工作要求,現就組織2020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入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原則
2020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專題將以因素法切塊到各地市,地市工信部門根據我廳通知要求組織具體項目申報、評審論證、入庫儲備和排序優選等。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樹立“先謀事、后排錢”的理念,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和權責對等的原則,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推進項目入庫儲備工作。
二、支持方向
(一)工業企業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以下簡稱“方向一”)。支持工業企業應用工業互聯網新技術實施數字化轉型,由工業企業牽頭聯合工業互聯網供應商申報。
(二)5G+工業互聯網應用標桿(以下簡稱“方向二”)。支持工業企業面向產業轉型升級的實際需求,搭建與行業應用系統相結合的5G示范網絡,充分利用5G網絡低時延、高可靠、廣覆蓋等特性,面向產品質量檢測、設備智能維修運維、工業視頻監控等典型生產制造場景,研發基于5G、邊緣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并適用于特定行業特定領域的工業互聯網產品、應用并開展實踐。由工業企業牽頭聯合電信運營商、工業互聯網供應商組織申報。
二、申報主體要求
(一)工業企業。應在當地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企業家具有數字化變革的強烈意識、愿意嘗試探索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
(二)工業互聯網供應商、電信運營商。包括工業互聯網平臺商、服務商,應在廣東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電信運營商在廣東(省內各地市)的分支機構。申報方向二的電信運營商應具有建設5G基礎設施、提供5G在工業領域應用服務的能力,核心競爭優勢明顯。
(三)近5年以來在專項審計、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方面未出現過較為嚴重的違法違規情況。
三、標桿示范項目要求
(一)項目實施地在廣東省內。
(二)工業企業須基于企業發展戰略已實施或正在實施數字化變革規劃,基于新一代信息技術支撐企業業務戰略的路線清晰。
(三)項目采用工業互聯網平臺技術解決企業綜合業務問題,打破信息孤島,不斷促進企業業務持續改善。方向二項目還應同時具備開展5G+工業互聯網應用的良好產業基礎以及基礎設施,在建或已開通滿足應用要求的5G基站。
(四)應用場景具有代表性,面向細分領域共性需求,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解決方案產品和模式。
(五)項目有明確、量化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績效目標應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財政專項資金和地市的績效目標要求。
(六)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多頭申報。
項目遴選參考指標見附件1。
四、資金扶持要求
(一)項目財政資金扶持比例原則不超過項目總投入額的30%。各地市要認真核算項目投入額,避免項目夸大投入額度。
(二)扶持方式采用直接補助、事后獎補等方式。
(三)項目應有量化考核績效指標,無量化考核績效指標的項目不予以扶持。
(四)項目應明確聯合申報各方的分工、職責和工作目標,以及各方的財政資金分配和支出預算方案。項目牽頭單位需統籌財政資金的分配、管理、驗收和績效考核、審計等工作,聯合申報單位按資金分配和支出預算方案使用資金,并配合牽頭單位做好資金管理、驗收、績效考核、審計等各項工作。
(五)項目實施完成時間原則上不遲于2021年12月。
五、工作要求
(一)項目入庫儲備。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項目入庫工作的重要性,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安排預算。項目入庫需科學選擇內部集體研究、專家評審論證、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評審等方式,對項目進行審核或評審論證,形成書面結論,作為項目入庫合規性審核和優先排序的依據,不得以摸底、建表視同項目入庫儲備。
請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加快組織項目申報工作(項目申報書模板見附件2),根據項目申報情況,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項目進行統計,于2019年8月31日前向我廳(工業互聯網處)報送項目摸查匯總表(附件3);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項目入庫,并向我廳(工業互聯網處)報送項目入庫儲備匯總表(附件4)。
(二)項目資金分配。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在項目遴選過程中應充分用好“廣東省工業互聯網產業生態供給資源池”,鼓勵省市縣(區)對標桿示范項目予以聯合支持。我廳根據各地市項目推薦情況,結合專項資金年度預算額度及以往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等因素進行資金切塊分配。
(三)項目資金管理。按照“誰評審、誰負責”原則,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項目的真實性和符合性負責,對項目后續跟蹤、監督管理、績效評價、政府審計等負責,并于每年12月底前及標桿示范取得階段性成果時及時總結經驗報送我廳(工業互聯網處)。
附件: 1. 2020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
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遴選參考指標
2. 2020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
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申報書(模板)
3. 2020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
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摸查匯總表
4. 2020年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
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入庫儲備匯總表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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